重庆市发布地标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
2024-01-29 10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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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1月1日起,重庆市地方标准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DB50/ 656-2016)》已正式实施,将用于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.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保护设施设计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、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。

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重庆市地方标准,其中包括DB50/ 656-2023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,该标准中规定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放标准(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)为:控制区(大气污染重点管控的区、县)10、35、100mg/m3,其它区(大气污染一般管控的区、县)10、50、150mg/m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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